- 1、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 2、1990年保外就医的规定
- 3、判决后交付执行前,法院会通知重病犯人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吗?
- 4、监狱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 5、犯罪人怎样才能保外就医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一)

最佳答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主要有:
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
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3、高血压病III期;
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
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990年保外就医的规定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一、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况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三、保外就医的期限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对续保罪犯应重新按程序审批,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再继续执行。具保人应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监督管理罪犯的工作,对保外就医期限届满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罪犯,监狱应当收监执行。
法律依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第三条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第四条 对累犯、惯犯、反*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机关的*(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队、少年管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判决后交付执行前,法院会通知重病犯人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吗? (三)
最佳答案判决后交付执行前,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会通知重病犯人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
保外就医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人道主义措施,主要针对的是被判处刑罚但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这些罪犯在监狱内无法得到适当的医疗救治,且其疾病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法院的通知义务:
在判决后交付执行前,如果法院了解到罪犯患有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严重疾病,法院有责任通知罪犯及其家属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这一通知通常基于罪犯的体检报告、医疗诊断证明等文件,这些文件需要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
罪犯或其家属在接到法院通知后,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申请书、医疗诊断证明、体检报告等。这些材料需要经过监狱、检察院和法院的逐级审批,最终由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指定的医院作出是否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注意事项:
保外就医并不意味着罪犯可以逃避刑罚的执行。在保外就医期间,罪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定期接受医疗检查和监督。如果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违反规定或疾病治愈,监狱有权将其收回继续执行刑罚。综上所述,判决后交付执行前,如果重病犯人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法院会通知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但这一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公正、合法和人道。
监狱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 (四)
最佳答案监狱保外就医的条件具体如下:
1、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狱保外就医的程序具体如下: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内容就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部分内容,阅读上文可知,该办法主要规定保外就医的条件、程序,并且,无论是条件还是程序,我国相关法律都对此做了严格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犯罪人怎样才能保外就医 (五)
最佳答案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保外就医,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云律目网的其他内容。